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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三明醫(yī)學科技職業(yè)學院關于2017年教師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 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
       
      發(fā)布時間:2017-10-13   瀏覽次數(shù):
       
       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明醫(yī)科院〔2017〕38

       

      三明醫(yī)學科技職業(yè)學院

      關于2017年教師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

      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

       

      各職能部門、教學單位:

      根據(jù)《三明醫(yī)學科技職業(yè)學院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暫行辦法(試行)》(明職院[2017]66號)等文件精神,為了做好2017年教師、實驗技術和社會科學(研究教育管理)等三個系列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聘任工作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,請各有關單位按規(guī)定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。

      一、評審范圍

      我校教師、實驗技術、社會科學研究(教育管理)人員,符合福建省相關文件規(guī)定,具備申報相應職務任職資格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。

      二、評審條件和要求

      1.本次教師、實驗技術和社會科學研究(教育管理)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,《三明醫(yī)學科技職業(yè)學院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暫行辦法(試行)》(明職院[2017]66號)和福建省有關文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      2.申報評審相應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及任職資格條件截止時間至2017年8月31日。

      三、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

      (一)各單位推薦申報(10月27日前完成)

      1.堅持標準、確保質(zhì)量。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系列職稱評審申報條件的要求,加強考核申報人員的教學能力、專業(yè)實踐能力、教學科研水平和工作業(yè)績;對申報社會科學研究(教育管理)職務的人員,要著重考核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實績。要嚴格申報推薦程序,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,不予推薦申報。

      2.各二級學院(部)、教輔單位組建考核推薦組,由單位主要負責人、專家及教師代表組成(其中專業(yè)技術人員不少于三分之二),人數(shù)一般為7-9人。主要負責對本單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職業(yè)道德、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,并根據(jù)考核結果,向校學科評議組和學校聘委會推薦教師等系列專業(yè)技術職務擬聘人選。

      學校機關職能部門由人事處牽頭組織考核推薦組,對學校機關部門應聘教育管理職務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(xiàn)、職業(yè)道德、教育管理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,并根據(jù)考核結果,向校學科評議組和學校聘委會推薦擬聘人選。

      3.實行申報材料公示制度。各單位要將申報人員填寫并擬上報的簡明表,在本單位公示7天。材料真實、符合申報條件、群眾無異議的,方可推薦。所在單位應在申報人員的推薦意見欄中注明“經(jīng)公示(公示日期為××年××月××日至××日),材料真實,符合×××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,同意推薦”。

      4.認真及時做好推薦申報工作。各單位要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認真如實填寫有關材料,及時做好推薦申報工作。對申報人員填寫的材料認真審核,確保申報評審材料齊全,表格填寫規(guī)范、準確、真實。

      (二)提交代表作送審材料(10月27日前完成)

      請各申報人員認真填寫《評審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(預審表)》和《福建省高等學校申報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人員代表作同行專家鑒定表》,按照要求準備材料(具體要求附后),于10月27日前將送審材料報人事處505辦公室。經(jīng)初審后,送同行專家鑒定。

      (三)資格審查(10月31日前完成)

      人事處會同教務處、科研處等職能部門及部分專家組成資格審核小組,由人事處負責人擔任組長。對相關單位推薦應聘人選進行資格審核,并將高級職稱申報人員的資格、業(yè)績和成果等基本情況,在校園內(nèi)向全校公示。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提交學科組評議。

      四、代表作送審要求

      正常晉升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須提交2篇(部)代表作;正常晉升正高級和破格晉升副高級須提交2篇(部)發(fā)表在學報級以上刊物的論文作為代表作(其中申報教授和破格副高須有1篇發(fā)表在權威刊物上)。送審代表作均須是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署名論文或專著(限1部)。

      (一)說明

      1.收錄到《中國科學引文數(shù)據(jù)庫》(CSCD,以發(fā)表文章當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錄為準)和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》(CSSCI,以發(fā)表文章當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錄為準)的核心期刊,可視同為學報級期刊。

      2.專著、譯著、教科書等著作的字數(shù)不累計。專(譯)著、教科書若為合著的,其個人撰寫字數(shù)以著作中標明的字數(shù)為準,未注明個人撰寫字數(shù)的,按合著人數(shù)平均計算字數(shù)。

      (二)代表作送審須提交的材料、裝袋要求

      1.送審代表作復印件(含封面、目錄、正文、封底、版權頁等)一式3份。申報人員提供的學術刊物和學術著作須進行網(wǎng)上檢索(含刊物檢索和論文檢索),在上報送審材料時須將學術刊物復印件與網(wǎng)上檢索頁一同附上。

      2.《福建省高等學校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代表作同行專家鑒定表》(以下簡稱專家鑒定表)一式3份。

      3. 裝袋要求:送審代表作復印件(專著提供原件)和專家鑒定表各一份裝1袋,共提交三袋。袋內(nèi)材料不得裝錯,如有錯誤由個人自行負責。材料袋封面在人事處網(wǎng)站下載。

      4.《福建省高等學校申報教師、實驗技術系列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代表作送審情況匯總表》、《福建省高等學校申報社會科學研究(教育管理)系列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代表作送審情況匯總表》,由申報人填寫后(不需打?。┯?0月27前發(fā)送至chq_160@163.com的郵箱。

      (三)其他事項

      1.代表作鑒定結論意見當年使用有效,跨年度不予使用。上一年度參評未通過人員,必須有新的論著,送審代表作至少應更換1篇新論文。

      2.兩個以上單位主辦的學術刊物,以下級單位的級別為準。發(fā)表在論文集、增刊、專刊、專輯、特刊、一號多刊、一號多書等刊物上的論文,學位論文以及未正式發(fā)表和出版(含清樣)的論著等,均不予使用,也不計入科研成果。

      3.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(yè)的人員,其送審代表作以外國語言(不含英文)撰寫的,須將送審代表作翻譯成中文,連同原件一并提交。

      4本次代表作申報的時間緊,請各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,認真組織申報對象做好材料填報工作。申報人員務必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將代表作送審材料送達校人事處505室(須攜帶學術刊物原件進行核對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  5.《專家鑒定表》必須雙面打印,版面、頁碼不能變動,專家鑒定結論意見(B)頁必須為單面單頁。

      6.所有打印、復印材料均用A4紙,代表作論文復印件(一式三份)按封面、目錄、正文、封底、版權頁、期刊檢索和論文檢索的順序左側裝訂。

      五、聘任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

      1.《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一式2份。其中“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”、“基層單位意見”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
      2.《福建省高等學校教學科研人員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》或《福建省高等學校實驗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》或《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(教育管理)人員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》。簡明表一式30份,用A4紙雙面印制(審核通過后再打印)裝訂(左上角裝訂1個釘子),單獨裝袋。同時將定稿電子文檔發(fā)送至chq_160@163.com郵箱。

      3. 學位、學歷證書(從第一學歷開始提供至最高學歷)、教師資格證書(復印件)。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(yè)的人員,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(wǎng)(Http://www.chsi.com.cn)上公布的學歷證明。

      4.現(xiàn)任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、聘任書(復印件)。

      5.本專業(yè)研究生六門課程進修培訓證書(復印件,限教師,已取得本專業(yè)或相近專業(yè)碩士以上學位者不用提交)。

      6. 教育管理人員教育管理基礎理論、專業(yè)知識考試成績單(復印件)。

      7.行政職務任命文件(復印件)。

          8.與本人申報學科、專業(yè)相一致的教科研成果認定表。

      9.經(jīng)教務處審定的教師工作量登記表(用A3紙打印,限教師、實驗人員)。

      10.任現(xiàn)職以來須提交的論文、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(原件)及相關檢索證明(刊物檢索和論文檢索等),并經(jīng)所在單位審核蓋章。所有論文、論著均需與申報的學科、專業(yè)相一致。申報副高級職務人員提交的論文(著作)原件原則上不超過4篇(部),申報正高級職務職務人員提交的論文(著作)原件原則上不超過6篇(部),破格申報按破格條件提交論文(著作)。未提交原件的,如填入簡明表,可提交復印件(用A4紙雙面復印,按封面、目錄、正文、封底、版權頁、期刊檢索和論文檢索的順序左側裝訂),各單位應認真審核,如發(fā)現(xiàn)填報造假,一經(jīng)查出,取消申報資格。發(fā)表在論文集、增刊、專刊、專輯、特刊、一號多刊、一號多書等刊物上的論文,學位論文以及未正式發(fā)表、出版的論著等,均不計入科研業(yè)績。所提交的論文(著作),均須附上檢索證明。填入簡明表內(nèi)的外文期刊,其主辦及出版社須翻譯成中文。

      11.教育管理人員從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來的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工作情況以及研究成果情況總結(約3000字左右),對所承擔工作進行科學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見(約3000字左右)。

      12.繼續(xù)教育證書(原件),進修培訓證明(復印件)。

      13.輔導員、班主任等工作情況表(原件)

      14.近五年教學測評成績(原件)

      15.專業(yè)實踐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

      16.“雙師”素質(zhì)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

      此外,教師須向教務處提交近一年任教課程的教案,由教務處負責審核把關,報人事處備案,報送材料時不提交教案。

      申報人員的復印件均須所在單位審核蓋章,按材料清單所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并附目錄。

      本通知中所提及的各類表格均可在人事處網(wǎng)站下載填寫打印。

      此次聘任工作時間緊迫。請各單位務必按照本通知要求,認真、及時做好申報推薦工作。如因逾期上報、材料不完整或錄入錯誤等原因而影響聘任工作,由申報人和所在單位自行負責。

      關于此次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聘任有疑問者,請及時聯(lián)系學校人事處,聯(lián)系人:陳老師,聯(lián)系電話:13950918099。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三明醫(yī)學科技職業(yè)學院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7年10月12日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
       三明醫(yī)學科技職業(yè)學院辦公室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0月12日印發(fā)

       


       
  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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